权责事项登记表
事权名称 |
一次性创业补贴办理指南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 |
实施机关 |
沣西新城人社民政局 |
咨询电话 |
029-38020464 |
责任单位 |
沣西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监督投诉电话 |
029-38021073 |
办事对象 |
自主创业人员 |
办理地点、时间 |
1.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8号楼1层 2.时间:法定工作日 早:9:00-12:00 晚:14:00-18:00 |
申报条件 |
1.申请人是实现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附件1)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企业需在沣西新城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且住所在沣西新城辖区内; 3.申请人为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尚未在沣西新城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 4.申请人应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3个月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
办理材料 |
1.沣西新城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能够证明申请人为就业困难人员的相关证明(注:相关证明由当地街道办或者社区提供,超半年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也可用本人三方协议或者报到证代替); 6.身份证与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并标注开户行,本人签字确认); 7.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毕业生证明材料(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提供)。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实施依据 |
《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局 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西咸财发〔2017〕334号) |
责任事项 |
无 |
责任依据 |
无 |
备注 |
无 |
流程图 |
见附件2 |
附件1:
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指经西咸新区或其他地区认定的以下10类人员之一: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
5.失业的残疾人;
6.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力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
10.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附件2: